我下午去那里应聘按摩技师,经理接见我,我们谈得非常愉快,但是我没有答应他决定我要留下来,因为之前我也去应聘了其他的,跟他说完我回去再考虑考虑近几天给他答复,我便走了。在我走后大约10分钟他打了我的手机说是有客人叫我回去上钟,我当时很是高兴,就回去了,坐电梯到了三楼,经理从电梯对面的吧台走出来,带我进房间上钟,我当时提着包,在我准备进房间的时候,经理说不可以提着包上钟,于是我们就一起走进员工休息室,他叫我把包存放在员工的储务柜里面,但是休息室里还有一个女的,她是前我一天来应聘按摩技师的,她当时就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我在经理和她的面前锁好了柜子就上钟去了。(我当时只拿了手机和柜子的钥匙,包放里面了,包里面有钱包,钱包里面有一百元左右的现金,有身份证,公交乘车IC卡,还有好几张本人照片和会员卡以及银行的储蓄卡)大概过了40来分钟,我上钟完出来了,我本以为经理还是在休息室我就拿着客人签好的单子走进休息室,没见到经理,她(女按摩技师)依旧坐在那里看电视,我也坐下和她聊了会,她也催着我快去交单子,我也心急交了单子得了210元钱,回到休息室我就把钱放在柜子里的钱包了,一起就变成了三百多元了,手机我也一起放进去了。不久她便叫我到吧台拿一次性杯子喝水,她说她脱了鞋再穿上麻烦,我没多想就走出房间到吧台帮她拿了杯子,也给自己也拿了一个,我们边喝着水边闲聊着,几分钟过去了,有个穿黄色衣服的女的进来了,还打了盒饭给她,聊了一下我才知道黄色衣服的也是刚应聘来的,过了会黄色衣服的就上洗手间了,她就叫我去问经理什么时候可以下班,因为大家都新来的,我也没多想,就去了,房间就只剩下她们俩了,我还在吧台和经理聊着黄色衣服的就走出来了,也坐下和我们一起聊,过了2分钟她也出来了,按了电梯按钮,黄色衣服的问她要去哪里,她说下去买点东西,她上了电梯后,我顿时就想起朋友说过要打电话给我,我就回员工室开柜子开包准备要打电话,却发现显眼的粉色钱包不见了,跟着我翻包发现手机也不见了,我急着马上跑出去告诉经理,当时黄色衣服的那个女的也在场,经理立刻从楼梯跑下去追,可是却一无所获的回来的,不久大家都过来了,总经理也来了,在讨论的过程中黄色衣服的女的说过每个柜子的钥匙是可以互相打开和锁上的,但是除了她知道这事情外我和其他的工作人员包括经理他们都不知情。知道发生了这事,就共同商讨怎么个解决,说让我等到11点半钟老板就会过来处理,我执意要报警他们却坚决不让报,表现出及为顾及和担心的表情,说了半天他们的意思就是让我自任倒霉,我不甘心,我不服气,于是我谎说打电话给一个姐妹就借了经理手机跑进洗手间报了警(洗手间在休息室内)。警察到了了解了整件事情的过程,我就跟着警察回去做了笔录,我问他们怎么处理,他们没有明确的答复~~~~~~~~~~个人见解:这是有因果的一件失窃案,事情在你们这里发生的,工作储物柜也是你们的,柜子坏没坏不关我的事,我只知道放东西,东西不见你们就有责任,赔偿我做为当事人的损失,这就是公理,我相信法律是公平的,但是我也时刻质疑民警办案是绝对公私分明的。不可能你民警说今天没有线索你叫我等几天,明天你又说没有进展叫我再等几天,试问我要等到什么时候,哪天才是那结束的一天,律师,在我万般无助的时候,我想起了你,想起了你工作的精明与能干,于是,我默默的把唯一的希望交给了你,请求你帮助我,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