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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你好:我的事情是这样的,我的母亲于1991因病去世,母亲去世之后一直由父亲抚养我,那时我们的旧房拆迁,大约是在90,91左右年拆迁,那时我母亲的还未去世,户口簿上有我母亲的名字,所以国家拆迁分了一套2室户的房子,95年交房,我父亲大约在97年左右买下了房子,为产权房。2002年我父亲由婚姻介绍所认识了一个离异单身,继母有一女人,现已成年,当时离婚女儿判给了她的父亲。大概在今年的时候我父亲和继母开了结婚证明,继母也把户口迁到了我现在居住的地方,他们现在已经是夫妻了。但是我父亲的这个对象通过我2年多的观察并未尽到她的责任,她在认识我父亲之前据她邻居讲以前的作风有点不正,在我看来她是另有企图,虽然这是我的想象,但我也要防她一手。我父亲是人民教师,在中专里教英语,平时在外帮学生补补课,收入比较稳定,他是个老实人,在开结婚证前也未询问过我。

证券投资
2005-03-28 11:10:5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我国新的婚姻法规定,婚姻双方结婚登记前的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婚后夫妻的共同财产。从你叙述的情况来看,你父亲和继母结婚前就已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所以这套房子是你父亲个人的,和你继母无关,离婚时是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划分的。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你的继母和你父亲是合法婚姻关系,你的继母可以作为第一法定继承人来继承你父亲的财产。有更多问题请联系我 1364173226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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