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是上海居民,现有一事向您咨询。近日有一个小流氓(季某)企图对我女儿进行猥亵,季某已经年满18岁,是一个技校的学生,而我女儿今年才9岁,是小学三年级的学生,请问怎样才能把那个小流氓送上法庭?让他受到法律的公正审判,受到应有的惩戒。 案件的大致过程如下:3月24日(星期四)下午5点左右,季某在我女儿放学的路上跟踪尾随我女儿一里多地到我家,并按门铃,我女儿年纪尚小,缺乏对陌生人的防范意识,就打开了房门,季某跟我女儿搭讪,并详细询问了我女儿明天什么时间放学,什么时间到家,我女儿都如实地告诉了季某,季某还问:“你爸爸妈妈什么时间回家?”我女儿回答:“爸爸妈妈马上就会回来。”季某就说:“明天我要到你家做实验,你要穿短裙。”我女儿说:“这事我会跟妈妈说的。”季某反复叮嘱我女儿不要跟妈妈说,并称这是他们两人之间的秘密,第二天(25日星期五)下午三点半他会到我家门口等我女儿。我回家后,女儿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我,我觉得事情非同寻常,第二天下午联合了小区的保安,专门等着季某自投罗网。果然,第二天季某在下午三点半来到我家门口附近,被当场擒获,扭送公安局派出所。派出所对季某进行了审讯,并作了笔录。后来公安局认为他的情节还达不到刑事拘留的程度,当天就把他放了。我们认为季某已年满18岁,犯罪动机和行为都是很明显的,这次犯案属于犯罪未遂,应当依法审判,受到应有的惩戒,使他以后不敢再犯。我们把我们的要求告诉了公安局,公安局的同志让我们咨询一下律师,搞清楚对季某的起诉程序。请问:怎样才能把季某送上法庭?让他受到法律公正的审判。此致敬礼上海浦东新区:胡某2005-3-27

其它综合
2005-03-27 17:37: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