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隶属高教系统,由于我单位的职工白某针对其是否应工人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一事从2002年长期上访至今,2004年白某还向人事局仲裁处提出人事争议仲裁由于失去仲裁实效已被驳回,白某又到市教委上访,后我单位领导经请示市人事局、教委和所属学院领导后,取得认同,三个上级单位领导均认为我单位在对其执行政策上没有问题,即对其作出了处理决定,白某对此决定不服,就到学院及教委挂大牌子大喊大闹,而且再三规劝也执意不离开,严重扰乱行政机关的工作秩序,白某还无根据地诽谤我单位的某些领导,严重影响了我单位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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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从行政与民事方面来考虑,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对方若情节恶劣,是可能构成犯罪行为的.至于民事方面,可以考虑通过第三方调解方式解决此事.当然若其侮辱诽谤行为造成后果的,可以从民事方面提出诉讼.
建议此类纠纷以冷处理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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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