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位朋友,2000年有一室房子,没通过父母,把房子卖掉,没经过公证,把房子以40000元卖掉,现在想把房子收回,他们签了一个协议,现在房照没有了,下面是协议的内容: 房屋转让协议立协议人;甲方(卖方):刘某 乙方(买方):原某甲乙双方转让事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某某路某某街一处一室的住房转让给乙方,该房屋基本情况载于本协议附件,乙方已对甲方所要转让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屋.二、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肆万贰仟元整.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三、乙方负责办理过户手续,甲方随即将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所需一切文件交给乙方.如果甲方所提供房屋一切手续正常并无特殊情况,乙方应在甲方提供全部所需文件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手续办理完毕.四、乙方应在房屋过户手续完毕后10日内,将房款肆万贰仟元整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将该房屋使用权手续及其他证件交付乙方.五、甲方保证房屋一切手正常合法,若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现甲方有欺诈行为或甲方与甲方家人之间产生与该房有关的纠纷与乙方无关,由加法哪个全部负责,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损失.六、甲方于办完手续10日内将房屋倒给乙方使用.逾期一日,甲方给乙方相当于房屋成交价格的千分之三的滞纳金.七、房屋正式交接前,房屋的水电、煤气、房租、采暖费等由甲方负担。具体操作办法由双方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