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于2004年1月28日于发包方签了一份承包合同承包期为20年,承包费为21万,为了证明合同的公证性我们到了公证处公证过,现在到了合同的生效期,可是承包方却以以前的那个承包方不肯交出还那土地为由,,叫我们等上一年,才能正式将跟已前承包商协商好,在这之前发包方只说以前承包商承包合同已到期,可是现在合同已经签订了,而且承包费也已经交了,按合同上规定我现在就可以使用那土地了,可发包方却叫我们在等上一年左右的时间现在关键是承包商愿意反土地承包给我们,而以前的承包商不愿意退还那土地,而我们又非常希望得到这块土地,承包商要我们等上一年,我想我们等一年以后,如果承包方与以前承包人还没有协商好,到那时再解除承包合同,退还承包费等,如果将来打官司到那时有没有对我们不利的方面啊?急律师能够解答啊,谢谢啊

知识产权
2005-03-11 16:29:2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