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徽人在南京工作,我于2003年5月4日在非典期间结了婚,妻子是别人介绍的,婚前她有把梅毒传给我一次.可是我还是和她结了婚.因为我是在部队,不可能常回天长.为了能让我和她的距离不是太远,我费了好大得劲给她在南京找了工作.但她就是不呆在南京.不愿意干.南京我有单人住所,可以带家属过来的.她也不来 .后来我知道他在天长作了很多对不起我的事,因为我在部队,不可随便离开单位.所以我也没有有利的证据.为此我们闹的很僵,可以说无法继续生活下去,因为她怀孕,婚没有离成.我们的婚姻也是名存实亡了.小孩去年7月份出生,生下1个月20天,她就丢下小孩走了.谁也不知她去了那里.走之前和我说好等小孩6个月后回来协议离婚,她不要小孩.到现在她回家看小孩两次.每次都是不到半小时就走.现在她又走了.听说一两年内可能不会回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