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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们: 碰到一个疑问,有个民事赔偿,法院判决陪他人4200元,可这根本不公平。判决后给了2100元,后来就没有给了。法院现在强制执行要再付3100元。 请问:1、强制执行怎么变成3100元了? 2、关于执行时限,如果超过一年就不能执行了!这个一年怎么计算,是从判决书之日起?还是最后支付日起?还是第一次强制执行日起? 3、现在我们工作,但是还有公积金以及保险。医保金等这些福利,强制执行能不能执行这些? [[i] 本帖最后由 jin1jin1 于 2007-4-7 01:15 PM 编辑 [/i]]

民事相关
2007-04-11 08: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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