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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打结婚证生有一女,因感情不和分手能得到双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0-11-02 17:37:5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 一般需根据事件发生性质去做判定,必要时需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 你好,一般婚前属于个人财产。可以起诉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你好,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1. 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 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 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2. 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3. 知识产权的收益;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 你好,这个一般可以沟通解决。
  •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认定与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定的区别,举证责任要大很多。分当然是可以分,但你要证明哪一些是共同财产,哪一些是个人财产。
  • 当事人您好,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的规定: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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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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