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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付了定金,但是被忽悠了,给了一部分钱开工了,但是设计图不满意怎么办,现在让她改也不改,一直拖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11-06 16:37:1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帮您处理。
  •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主要标的物)是房子,而不是房子的装修情况,精装修房屋买卖只是双赢的营销手段之一。目前市场上出售的精装房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开发商与购房者只签订一个合同,即《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具体的装修材料和质量标准。另外一种是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购房人根据开发商的要求与其指定的装修公司签订《委托装修合同》。
    无论哪种模式,与购买精装房的风险没有直接关系,购房者购买精装房的风险与合同内容以及所购房屋开发商的实力和信誉有直接关系。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对装修部分的约定越仔细,对自己越有保障。从装修设计、布局到建材品牌的选用以及施工工艺等都要进行明确,包括所有装修项目名称、涂料、板材等建材的品牌、价格标准或相应的档次、颜色、规格、位置、施工工艺等内容。
    合同约定越详细,以后无论发生何种质量或其他问题,有合同为依据,索赔相对容易。另外,购买精装房,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的房开企业也很关键,因为开发商的实力决定了它的履约能力。否则,合同签得再仔细,开发商无力履约,购房者的权益仍然很难保障。
  • 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关于定金的具体规定如下: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
    (三)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根据我国《担保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定金主要包括五种,分别是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违约定金以及证约定金。就定金的具体性质而言,自应以当事人的约定而定,只要其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但如当事人无另外的约定,我国法上的定金的性质应解释为解约定金。也就是说,当事人双方得以丧失或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合同。
  • 请告知合同的具体内容来为你分析。
  • 你好,协商不了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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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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