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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90年生人,父母于94年离婚,父亲在和我母亲结婚之前有过一段婚姻且有一个儿子,我母亲再嫁后给我改了姓。大概8年前亲生父亲去世,现在房产拆迁(没有遗嘱,但是不知道在他去世后房产是否已经变更所有人),我还有继承权

民事相关
2020-11-05 10:55:31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您属于您父亲的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不因您的父母婚姻关系的接触丧失继承权。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相关法条:

    根据《继承法》第1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并且,不管他们是否再婚,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 您好,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同一顺位继承人应平分财产,如有纠纷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 您好!在您父亲去世时就应当进行了遗产的分配,当时是如何分配这套房产的呢?
  • 您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法定继承父母配偶子女
  • 你好,现在具体什么情况?已经拆迁了吗?
  • 现在到那个阶段了可有委托律师介入
  • 您好,请问房产证上目前是谁的名字
  • 只要是你父亲的财产,你是有继承权的
  • 如果属于您父亲的房产,您是享有相应的继承权的。
  • 您好,您改了姓也没有改变您是您父亲的孩子这个事实,您对父亲的遗产有继承权。
  • 您好,享有继承权,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 您好,您有继承权,需要知道年限
  • 您好!如果该房产是您父亲的遗产,如有遗嘱则按遗嘱继承,如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平均继承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您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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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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