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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院方未经我本人同意,拿当天面诊所录视频,当作教材,公开招客,我无意中在一个朋友圈中看到。视频中女主角是我,请问这属于侵犯我肖像权行为吗?

人格尊严
2023-01-15 06:20:0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属于侵犯肖像权,你可以要求赔偿。
  • 视频一般不会侵犯肖像权,前提是经过肖像权人的同意。如果行为人未经肖像的所有权人同意,并且实施了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的行为的,是侵犯肖像权。
  • 是的,可以与对方交涉要求及时撤销
  • 属于。建议固定证据以防对方直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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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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