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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在上高三时,一天中午大约12:30左右正在教室里看书,当时教室还有8.9个人,因为当时我在听收音机,所以有个男生就站起来不让我听,我当时就查上了耳机,因为低着头没看见他居然搬起凳子朝我脸上扔过来,当时就被打晕了,被同学打110送到了医院,大约窒息了1个小时,后来在医院醒了过来,住了7天院,那是我第一次住医院,鼻子和鼻子下面留下了两道疤痕(缝了8针),造成轻微脑震荡;事后因为快高考了也就没告他,怕自己耽误学习,也担心他做监狱影响一生.那个男孩品质其实一直很坏的,大家都知道.

债权债务
2004-12-17 1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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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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