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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在上高三时,一天中午大约12:30左右正在教室里看书,当时教室还有8.9个人,因为当时我在听收音机,所以有个男生就站起来不让我听,我当时就查上了耳机,因为低着头没看见他居然搬起凳子朝我脸上扔过来,当时就被打晕了,被同学打110送到了医院,大约窒息了1个小时,后来在医院醒了过来,住了7天院,那是我第一次住医院,鼻子和鼻子下面留下了两道疤痕(缝了8针),轻微的脑震荡;事后因为快高考了也就没告他,怕自己耽误学习,也担心他做监狱影响一生.那个男孩品质其实一直很坏的,大家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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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5 01:52:4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1。你当时如果打了110,就是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了,你现在可以催促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2。如果当时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现在报案也没有超过追溯时效。轻伤害犯罪的追诉时效是5年,重伤害犯罪的追诉时效是20年。
    3。你现在报案,要到当时学校所在地的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要去现场拍照勘察,要找当时在场的目击证人调查去证,要给你做伤残程度鉴定,然后才能立案。如果查找不到证人,或者鉴定结果不够轻伤,可能立不了案。
    4,如果立了案,公安局负责抓捕罪犯,检察院负责起诉。
    你现在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因为你认为是重伤,重伤不属于自诉案件。
    你也不能起诉要求赔偿。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现在起诉已经过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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