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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公与2015年离婚,房屋财产都归老公,之后离婚不离家,这期间一人抚养两个孩子,老公在外挣钱付我们生活费,这期间挣了一部分钱,然后复婚,期间无收入,复婚后用离婚期间挣的钱买了一套房子写的他自己的名字,假如离婚这两套房是不是都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民事相关
2020-09-30 09:36:2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虽然离婚了,但还是同居在一起,所以应认定为同居关系,(1)双方不以夫妻名义——恋爱或者性伙伴关系。解除同居时,同居期间的财产,能证明为一方财产的,归该个人所有;不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共有,根据《婚姻法》解释(一)为“共同共有”。根据《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双方没有约定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外,视为按份共有。同居双方显然不具有家庭关系,该共有应当为“按份共有”,显然,《婚姻法》与《物权法》规定是相互矛盾的。
    (2)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一是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这种同居解除时,因双方形成了事实婚姻,财产分割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二是没有形成事实婚姻,同居关系解除时,按照第1种情况处理。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需要考虑各种因素: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取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时应适当考虑照顾妇女、儿童利益的原则。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 你好,不好问你们为什么离婚或者财产那样分割。但是房屋是家庭生活最重要的财产,房屋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贷款?如果是一次性付款,所有权是属于他的。如果分期贷款,是所有权归他,但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增值部分,夫妻可以分割。
  • 你好,是这样的,原房屋已经归你老公所有,并不随着复婚随之变成共同所有,你可以重新约定,并同时变更房产证
  • 你好复婚期间的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如你说的情况,一般属于个人财产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复婚后对买的房子有约定,或者房产证上写的,属于你老公单独所有的房子
  • 你好,目前双方是有什么纠纷,可以描述一下详细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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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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