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母亲先去世房子由父亲一人继承,我和姐姐放弃。父亲去世后,因奶奶建在,本应是三个继承人。但姐姐给我一份遗嘱说是父亲亲笔写的,由我们二人继承,但我在有独立房产前,我有独立居住权。去做公证她也在笔录里写了由遗嘱是父亲亲笔手写,且因奶奶年纪大无法前往公证处,公证处给奶奶寄的函,姐姐说她把奶奶接到她家住几天,所以当时留的地址是姐姐家的。公证处收到奶奶放弃继承的回函。我也信以为真,因为遗嘱上确实是父亲生前说过的话。 我们按份共同共有,更换了房本。后来她要求我支付她一半的房款或每月支付她一半的房租,被法院驳回。现在她没有机会把房子变现,又说遗嘱是假的,是她写的,而且奶奶当时没在她家住,回执也是她写的,还做了笔迹鉴定。我现在怎么办,因为奶奶已经去世(生前没有工作,没有退休,且94岁,没有劳动能力)。我能告她丧失继承权吗?她自己做假遗嘱,还用来起诉我,我可以告她欺诈吗?

继承
2020-09-29 20:52:5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