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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是二婚的一方婚前有楼房,婚后一起还贷款,现在要离婚了,请问律师我有什么办法可以为护我权利呢?

民事相关
2020-09-30 01:06:0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一起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后一起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而且可以计上房价上涨的相应部分。最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就起诉到法院了
  • 你好,婚后共同还贷款可以有权利分割财产
  • 对于婚姻期间共同偿还贷款的金额,法院会酌情考虑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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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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