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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开发商与我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协议,我交了50%的首付款,口头承诺2017年6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2017年底进户,但一直到2020年9月,开发商仍未跟我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也没有让我进户(其他同期购买的业主都已经进户)。通过各个部门的回复,知道一下几点内容: 1,开发商在卖给我房子时,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2,开发商卖给我的房子是一套,但是上报到住建局是两套,所以住建局给开发商发的预售许可证上,我的房子也是两套; 3、开发商在2018年同意让我将房子出租一年,我缴纳了物业费、其他进户费用,但是房子并未经过竣工备案,所以租户退租; 4、开发商恶意隐瞒,卖给我的该套房屋是抵押状态但是并未告知,导致这套房子无法办理产权证,也无法在住建局将两套房子更改为一套,请问究其原因是因为无法办理产权证 请问如果我想退房,开发商支付我首付款的利息,并且双倍退还首付款的希望大吗?如果不退房,可以要求开发商给什么补偿吗?开发商耍无赖,协商不成,所以我想在走诉讼之前咨询下律师

房产纠纷
2020-09-29 15:33:0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确实你所咨询的问题需要打电话来咨询。
    追问:直接给您打过去就行吗
  • 可以起诉主张解除合同,退还首付,承担违约责任赔偿。
    追问:违约责任赔偿,能按照啥标准赔偿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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