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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家长都沟通好了,聘礼也给了, 我妹和她男朋友在一起生活了几个月,怀孕了。去民政局拿结婚证,男方被查出有艾滋病。然后小孩有影响 不能要,被打掉了, 然后我们女方不同意结婚,男方要求,彩礼,五金首饰 都要退回。我们女方是受害一方,这样退合理吗?

婚姻家庭
2020-09-28 16:41:2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你们领证没有呢?
  • 详细了解一下,才能判断,事实清楚,以免遗漏,我们是专业得律师
  • 您好,双方未领结婚证或者领了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退回彩礼。如果男方在知道自己有艾滋病的情况下还与女方发生关系,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 你好,是给了多少彩礼的呢?
  •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双方尚未领取结婚证,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 一般是需要退还,涉及金额多少,目前是什么情况呢
  • 您好,未结婚彩礼需要退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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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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