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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业主家内暖气阀门轻微漏水,找物业公司维修热力管网,其未按照操作规范作业关闭总阀门,维修前业主电话多次告知物业维修人员应当关闭总阀门再维修,物业维修人员不予采纳,仍然按照维修,维修过程管道突然大量漏水,业主室内瞬间被淹,高温积水深度约4-5公分,所有室内进水,家具不同程度被泡损坏,室内粉刷墙面和顶棚粉刷经高温蒸汽影响,现在仍逐年开裂脱落,经原装修公司估算,若修复所有泡损家具大概损失约5至1万元,这仅为维修工价,不算材料费。业主不是多事之人,想让物业用两年物业费约2000多元抵消,后多次找物业负责人,商议赔偿事宜,该负责人各种推脱责任。一会说给维修一会说没钱赔,最后拖到现在。说明,因物业公司不面对问题,那两年物业业主未给物业公司缴纳。后面各年物业费均按时缴纳,现物业公司通过律师事务所让业主补交两年物业费。请问业主该怎么处理?

房产纠纷
2023-01-17 18:59:2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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