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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工作中受伤。然后医疗费用全部公司出。而且工资照发给我。也没有补给我营养费用。我是在工作中。被电锯。割断了神经。静脉。还有肌健。现在出院了公司也没有说给什么赔偿。请问这样合理吗

交通事故
2023-01-17 20:18:4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 不合理,可以走工伤,如果单位不配合,可以自己申请
    追问:我出院的时候。公司就开始走工伤。我也不知道后面是怎么样。没有人告诉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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