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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64岁,在工地干活突发脑溢血导致成植物人,能否获得赔偿,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
2020-09-30 12:46: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工伤植物人,和工伤死亡的,赔偿的对象是不一样的,植物人的赔偿,是给伤残职工本人的,工伤死亡的赔偿,是发给死者供养直系亲属的,很难确定哪个多,因为植物人,只要不死,就要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到退休年龄,要给发放退休养老金,活的时间越长,领取的越多,而死亡的,是一次性发给,如果有供养直系亲属的,要按月领取抚恤金,领取的多少,也和直系亲属的寿命,领取的资格变化有关,比如死亡,再婚,参加工作等等,发生变化,就不能再领取抚恤金了,所以,两个是不能相比的、
  • 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 你好 可以和对方协商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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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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