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伙,一人出场地,其余两人管理。但因为某种原因,没有继续经营,但两人都拿了分红,其中一人理由是家里有事,但现在员工工资没有清完。我也一分钱没拿,是否我还要承担相应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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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出资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全部为普通合伙人;而有限合伙企业中一部分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只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时)或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有两个或以上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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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三人应该对合伙企业对外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我的解答对您有帮助,麻烦点赞给予好评,谢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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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既然是合伙的,那就要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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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否有相关合同规定,可以描述一下详细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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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