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 首先感谢您给了我一个免费咨询的机会。 我是湖北人,于今年6月7日受聘于上海一家私企。公司规模不大,但是从我决定去这家公司时起,我就非常佩服老板的精明和他不屈不挠的个性,在工作中老板的为人也让我很满意,因为规模小,加上是私企,所以老板也给了我比较大的一个工作平台,让我尽量发挥我的能力(也许是我跟人这样认为吧。),加上生活上偶尔的照应,对于一个孤身一人在他乡的我来说,我几乎是感激涕零。 因此,公司时常延迟发工资,我也没有怨言,更何况我还偶尔预支呢;甚至在当初约定的试用期3个月满了,因为工作太忙和公司资金周转的紧张我没有摧着他谈试用期后的工资和合同的问题以及当初他口头承诺的“3金”的事情,只是大家口头上提过此事,加上当时公司会计又骨折办事不方便,所以合同的事就这样拖了下来,当时我也答应了第4个月还是按试用期工资发放,第5个月谈合同等事情,但是我没有想到的是,第5个月发给我的工资还是试用期标准,当时我问他时,他说以后象征性地给我补偿一些,因为当时他心情不太好,所以我也没有和他继续多说。这样事情又拖了下来,等到第6个月工作完,快结工资时,我突然生病,必须请假回家,他发给了我正式员工的基本工资和补贴,也在前不久他也告诉了我公司生意太差,如果在2个月内还没有好转,他就要考虑降低成本,也暗示着我会被解雇。于是在我请假回家之前,他又和我提过此事,他强调的是:不是因为我生病了要解雇我,如果公司情况仍然没有好转,他不得不这么做!所以,我也就再没有和他提合同的事,当然更不要提那保险金了。走的时候,他也没有要我递交请假条(公司在考勤上没有要求),也没有问我具体请假的时间,只是说等我病好了再说,大家保持联系。 在我回老家后1周左右的时间,也就是今天,我还在医院检查的时候,他打电话告诉我公司经济已成定局,也就是说我已被解雇,但是出于我现在又生病了,所以他还会继续把我这第7个月(即我请假的这个月)的补贴发给我。

其它综合
2004-12-09 01:42: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