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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按劳动法1.5倍计加班费给员工,这是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未及时支付足额劳动报酬吗?解除劳动合同后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0-09-25 19:34: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需要看一下你的劳动合同才能确定是否属于解除条件
  • 你好,加班费同样属于劳动报酬,是否有经济补偿要看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同时也要注意加班费和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您好,有的。看到您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您的咨询,敬请谅解。
  • 你好,属于。但你要先跟公司提,通知公司,不然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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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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