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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2020年签的合同 现在交取暖费 让我先把2019年的取暖费也交交上 合理吗

房产纠纷
2020-09-24 11:51:4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2020年3月31号后的购房合同,且房屋未交付本人,不涉及2019年取暖费。房屋进户与取暖不能直接连到一起,即使业主进入楼房入住,不需要供热供暖也是自己的选择,但四平市开发商不交当年的取暖费不给与进户。不管怎么说至少在进户时才当年交取暖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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