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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户口簿能为结婚登记吗❓

婚姻家庭
2020-09-28 17:52: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须提交户口薄的。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 已经结婚了,户口本是未婚,在这样情况下跟第三人结婚,依然算重婚。只有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离婚后,婚姻关系才予解除,再结婚才可以,否则就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构成重婚。
  • 一般没有户口本也是能办理离婚登记的。有相对应的证明文件都可以。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因此满足上述条件,不违反我国法律有关的规定,可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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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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