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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卖给别人了,对方一直不过户,注销了,还可以恢复吗?

交通事故
2020-09-25 02:44:5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由于违章未处理完毕之前,网上会有记录,车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同时,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十七条(四)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过户登记。 事故处理也可以算作“违章未处理”的一种,当然可能在事故中并未违章,但作为事故涉及的责任车辆,在未处理完毕时,也是不能办理过户的。
  • 车辆不过户,原车主可以凭合同依法起诉对方维权。可以主张要求对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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