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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恋爱未以结婚为目的,男方出资首付买房在女方名下,贷款部分也由男方负责。分手后男方能否要回房产?(男方离异两段婚姻,女方不愿意结婚,男方提出买房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男方要买房前签订协议,例如房产女方不得变卖抵押,男方享有居住权,女方不得找别人如果找了房产要回,男方可以把不结婚加在里面,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加之这样的协议男方是否还能要回房产?

婚姻家庭
2020-09-23 11:34:5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这边情况可以进一步说明。
  • 如果房子加了女方名字就表示赠予
  • 可以的 有协议是可以要回来的
  • 这样的协议,很有可能视为男方把房子赠予女方。具体来电咨询
  • 根据你的描述,分手了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 这样的协议只能是部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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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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