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有一个朋友花钱找人打架,我帮忙转了钱,但是我不在场,没有动手,我人在外地,被打的人我也不认识,我一分钱也没有收,就是帮忙转了钱,被打的人好像头上缝了两针,中间介绍的人已经被抓了,花钱打人的人还没被抓,现在公安局打电话让我去自首,但是家里人病了在外地回不去,公安局的说要网上追逃我,请问这样的话我的具体情况是什么,我构成犯罪吗?不回去会不会被网上通缉追逃?

债权债务
2020-09-25 02:34:0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属于帮助犯,但是因为你没有实际参与打架,严重性不大,建议你自首、坦白。
  • 如果情况属实,建议先委托律师后再去自首。
  • 打架,朋友 可参考以下条文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因此,如果双方有辱骂并打架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打人肯定是违法的。如果致被打者轻伤以上,会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如果致被打者轻微伤,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受到治安管理行政处罚。
      被打者被打后还手,如果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可以认定正当防卫;如果防卫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防卫过当的,要负刑事责任。防卫过当造成对方伤害后果的,定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死亡的,定故意杀人罪。以上所说的情况是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不法侵害的情况。
  • 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区别在于
    (一)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不同。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正好相反,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当事人。
    (三)权利内容不同。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调查取证权等广泛权利,有的权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不享有的;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权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过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
    (四)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五)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
    (六)权限范围不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授权问题,其授权也仅仅是在于使辩护人参加诉讼;而代理人是否参加诉讼,在何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都须授权决定。
    (七)活动名义不同。辩护人调查取证、提交辩护词等活动中使用的是自己的名义,而刑事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使用的是被代理人的名义。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