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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办理离婚,女儿13岁,儿子3岁,怎么申请离婚,男方不肯签字离婚

民事相关
2020-10-03 12:55:38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求助人,您好,根据你刚刚的咨询问题,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起诉离婚,并且需要证明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时,一次性把婚离掉的可能性才大。若是证明不了,可能需要经过二次对你起诉离婚才能把婚离掉。如果都同意离婚,那么尽量与对方协议离婚,这样就可以避免漫长的诉讼程序,只要双方把孩子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协商处理好即可,然后拿着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您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想离婚的一方方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本人去被告住所地法院立案,立案的时候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结婚证以及复印件,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和诉讼费。
    一方如果想委托他人代理,可以委托近亲属作为自己的代理人,也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代理人。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你好,你可以通过法律来起诉离婚解决
  • 你好,可以准备材料到法院诉讼。
  • 一方不肯可以考虑起诉离婚。
  • 你好,你可以简单的述说您的留言
  • 你好,1、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不会因为一方拖延,就可以影响法院的判决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 你好,这个一般可以沟通解决。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解决。
  • 建议让律师介入,利用法律手段为您取回您子女的抚养权,然后根据情况要求给抚养费。
  • 您好 需要沟通了解具体情况,专对性的帮你处理
  • 当事人您好,夫妻双方如无法通过协商离婚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您可以电话联系或携带材料至律所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解答。相信能帮助您解决目前困扰的问题
  • 您好,如果无法协议离婚,需走诉讼离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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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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