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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车在2015年被人开走了,我现在报案派出所不受理,原因是开走我车的人构不成犯罪,要我去法院起诉,法院要我去车管所和交警队提取车辆档案

交通事故
2020-09-25 02:52:0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从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到最后上法院判案,大概要经五个月左右的时间。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为37日,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正常为二个月;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间为一个月;法院受理后的审限一般为二个月。
      但这只是正常程序所经时间,如果情况特殊的,经批准,各个阶段的期限都可能会延长。所以具体的时间还是要由具体案情来决定的。
  • 刑法规定刑拘最长是37天(但是生活中常有105天即15 3个月的大拘留),如果不批捕就放人,否则逮捕(2月)再提起公诉,进入审判阶段.应该是没有办法左右快点进入审理阶段的.

    《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条文: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 您好,车辆档案拿到后可以在法院起诉的
  • 一般需根据事件发生性质去做判定,必要时需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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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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