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得病到去世都是我和我老公照顾的,姐姐,姐夫当时跟我父亲吵架走了,父亲去世之后才回来。现在父亲去世23年了,房子要拆迁,他们要分家产。父亲去世这么多年,母亲也是我两口子照顾的,母亲14年得到现在6年了,花了30来万,也是我一个人花的,他们现在不放弃遗产。他们当时跟父亲一起开店3年,吵架走什么都拉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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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如果有遗嘱的或者需要书写遗嘱的: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
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
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生效。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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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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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同一顺位继承人应平分财产,如存在继承纠纷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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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父母有遗嘱吗。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要求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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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是什么阶段了,你母亲还能写遗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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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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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们没尽赡养义务的话,可以起诉对你比较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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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据理力争,可以去法院起诉主张,诉讼专业,非三言两语可以掌握,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我们可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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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按您说的情况,他们是有继承权的,但是抚养老人的费用,可以要求他们承担,包括你和老公的误工费。因为费用可能不好算,应该收集证据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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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有权分割,但是我们可以要求多分,需要律师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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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具体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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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房子是父母的遗产,如有遗嘱则按遗嘱继承,如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姐姐依法享有和您同等继承权。至于姐姐是否能够分到拆迁补还要看姐姐的户是否在当地以及当地的拆迁政策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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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你们尽孝了,承担了主要的扶养义务,但是也不能排除其他子女的继承权,不过你们可以多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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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