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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丈夫去世后妻子能不能继承工资的一部分

继承
2020-09-22 23:56:3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已经登记结婚的,您是死者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他的遗产。
  • 子女不能继承遗产主要有以下3种情况:1.父母有合法遗嘱不让子女继承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子女放弃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3.被剥夺继承权
       《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 夫妻双方一方去世的,其个人财产作为遗产开始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继承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夫妻共同财产中一半的份额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另一半属于其配偶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生前有关于夫妻财产的分割约定,按照约定确认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 丈夫去世以后,妻子和儿女在继承遗产的时候,首先,应当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定为遗产,而应分割成属于妻子所有部分和属于丈夫所有部分。然后,将属于丈夫所有部分列为遗产范围,由妻子和儿女协商分配。分配的时候,当然要按继承顺序,应当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尽扶养、赡养义务的情况和继承人中有无未成年人、生活上有无困难,是否需要赡养等,酌情作出适当安排。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但是,被继承人死后所立的嗣子,没有共同生活,在经济上没有任何往来,未尽过赡养义务,也未形成收养关系,无权继承遗产。关于死者的债务,在原则上子女可以不负责任。
  • 你确定要问的是工资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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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