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2017年当时农村房屋确权的时候是我和妈妈两户的房子,但是村委会什么时候测量的房屋,家里老人也不知道,后面只让老人去签字,老人就把字给签了,后面2018年我的两间房我重新盖了了,也给村委会提交了手续,2020年6月村委会来让签土地确权的字,结果原来的房子确权把我们两户确在一处房产,两个人的名下,现在我盖的新房可以确权吗?

房产纠纷
2020-09-22 17:17: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个问题有点复杂了,要先纠正村委会的错误,后给你确权。网络提供信息有限,具体维权事宜请你预约办公室面谈。
  • 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 管农村房屋确权证并非法律意义上的物权凭证,农村房屋确权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也并非房屋唯一的所有权人,为了将风险降到最低,家庭成员之间最好就房屋的归属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如协商不成的,宜尽快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以免因时过境迁,给自己举证带来困难,增加维权的难度和成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为房屋尚未过户,产权还在甲的名下,法院查封并无过错。乙的申请没有法律依据。乙方只有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甲方退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已经受理被执行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的过户登记申请,尚未核准登记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查封,已核准登记的,不得进行查封。  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在查封、预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转让等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