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将我们的工作时间加长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每月22天每天八小时的工作时间!原来是四班三运转现在改为三班两运转为此我们提出质疑。十几天了如果我们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们答复(这期间我们没有上班)我们该怎么办?同时如果公司辞退我们我们应该得到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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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要求加班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主管部门投诉,主张如下权利:工作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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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可以主张加班工资,如果公司违反公司制度为由辞退,就没有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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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强制加班你们可以不同意。如果公司违法辞退,你们可以主张赔偿金。我做过很多劳动争议案件,可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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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