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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您可以提起诉讼请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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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无法协商解决民事纠纷问题的,可以凭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等,到法院起诉维权,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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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现在是什么情况了,大家是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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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还需要看你们当时的合同是怎么签的。听您的描述按诈骗刑事立案的话,好像不够。如果立不上案,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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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一下具体购房合同中是如何签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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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刑事上的诈骗罪需要认定存在诈骗罪的故意,具体可以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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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应该属于民事范围的合同纠纷,可以主张赔偿或者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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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属于民事纠纷,可以起诉到法院。如果开发商涉嫌诈骗,则可以报警,立案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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