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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起诉一个人不抚养孩子要准备什么?

婚姻家庭
2020-09-19 17:10:2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起诉状和证据
  • 如果双方都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若协商不成诉诸法院,需要根据双方谁具有有优先条件来综合认定。具体参看下列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离婚时双方都不想养孩子,则交由法院判决: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离婚时即使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也不能不负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2周岁以下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为原则;如双方均不要,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来确定。
    因此,如果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由法院判决吧。
  • 关于抚养费的条文如下: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 离婚了吗?请求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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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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