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 11/22.2004那天公司會計通知我扣除例行的每月房租費,交易有誤,所以當天晚上我去櫃員機去查發現我的卡裡只有了30元。結果公司會計用電話幫我查出我的錢在11/13,2004 號我去東門茂業百貨旁邊的櫃員機取了400元人民幣之後,11/14號我帳戶所有的錢被某個人分四次在網上銀行轉到另一個人的帳戶上,最後一次是11/15號我們公司當天剛發工資之後,此人立刻又轉走此款項。接著從銀行那裡查到這些錢又被此人從櫃員機和再次從網上銀行轉帳分多次取走。問題我從沒有開通過網上銀行,後來才查出在我4/14,2004號開戶那天銀行未經過我同意,擅自開通了網上銀行專業版,電話銀行專業版。但是銀行管理人員最初說開通網上銀行和電話銀行專業版一定要經過身份證和我本人簽字同意。但是我從沒有簽過類似這樣的協議。於是讓銀行調出檔案來查證,結果除了開戶的申請書,沒有其他任何證據和協議書。於是銀行又改口說開通網上銀行專業版只是在開戶時操作人員問我是否開通,如果我口頭承諾,銀行也會為我開通。現在銀行怎麼說,道理都在她們身上。我不知道是否銀行開通網上銀行是否真的需要協議簽字,還是只是口頭承諾即可,但無論是協議還是承諾我都沒有開通過。因為在這件事發生之前我根本不知道這些是什麼。 但是我也重新檢查了我當時的開戶的申請書,卻意外的發現申請書的背面寫了以下字:尊敬的客戶,你已經擁有了******卡號的牡丹卡,我們已經為你提供了以下服務。網絡銀行專業版,電話銀行專業版,網絡銀行普通版,銀匯通四項服務功能。但是在我的錢被別人轉走之前,我根本沒有注意這四項功能,更不知道這些功能做什麼用的。現在我已經報了案,等派出所的消息,但是我覺的派出所並沒有盡力,因為據銀行所說,銀行一些檔案在兩個月後就銷毀。我擔心事情久了所有取錢的錄像都沒了。我的錢不知道去跟誰去追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