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份,我和曾经住在我隔壁的一个朋友,为了合作一个项目,我借给他4000块钱,当时他说是为了去疏通关系,给我手写了一张借条。但是,后来这个项目并为办成,理所应当地我找他把钱还给我,但是他总是一拖再拖,截止04年10月初,仍未还钱。后来我们私下签定了一份还款协议,即2004年12月31日前将4000块钱分3个月还给我,但是等到11月份我们再次去找他时,他连家都搬了。我和他都是外地人,我在武汉读书,现在的户口仍在武汉,而他家在天门,我知道他家的具体住址和身份证号码,但现在他搬了在武汉的住所,现在找不到他了,他不想还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