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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在门诊两次检查时就将自己的事告知医生,说目前我在备孕,有可能怀孕,像这种特殊情况应该怎么治疗,办理入院当天也告知医生具体情况,入院后第二天又告知医生自己情况特殊,可是他们还是给我开了全身加强CT. 在我拒绝两次检查之后,再他们再三的催促下我去做了检查,检查后第三天复查我怀孕,对我打击太大,出院后咨询过一些专业人士,说接触了那么多检查风险比较大,我不得不终止妊娠做了手术,对于三十多岁的我来说,不仅是身体受到伤害,精神上也受到伤害。我就不明白做为一个人人尊敬的医生,就不知道备孕和孕妇是不能接触一些放射性检查的吗?请问这算医疗事故吗?我

医疗纠纷
2020-09-24 09: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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