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女性朋友在今年的三月份和五月份合计借了我2700元,借款目的是他说:没有钱来重庆的,叫我给这笔钱,但是因为他在上海,我在重庆,处于信任,没有向他打借条,只有汇款单,现在他不认帐了,我该怎么办呢。但是有人证确定(借款目的)。而后我经常打电话去找他还钱,他还打110呢,说我骚扰他。这样做是否妥当!

证券投资
2004-11-13 23:58:4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如何才能起诉离婚
15702
建筑安全事故等级分类
建筑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建筑安全事故等级分类
一般纳税人东莞买社保吗
一般纳税人资讯
一般纳税人东莞买社保吗
诈骗罪处罚金规定有哪些
诈骗罪处罚
诈骗罪处罚金规定有哪些
债主住到欠债人家里怎样处理
债务追讨 140
债务转让怎样操作才是合法的
公司债务 65
债务人死亡了该起诉谁
债务追讨 90
债务人的财产有哪些
债务追讨 40
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如何处理
公司债务 30
债主住在欠债人家里的犯法么
债务追讨 5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