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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老公帮朋友贷款,然后朋友老婆是担保人把她的房子做抵押,这样靠谱吗,如果还不上,把房子给银行,我老公的征信还是会拉黑是吗

债权债务
2020-11-09 09:33:0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老公当然要被上失信人员名单了。
  •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下面,关于贷款担保人的知识内容。   一、贷款担保人的条件:   1、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3、、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4、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5、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二、担保方式:   1、抵押担保   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质押担保   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保证担保   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4、抵押加保证   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 1.担保法规定:129条:主合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应当由担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2.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有稳定的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担保人; 个人贷款提供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收入证明,房产证及担保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
  •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核实对方是否还有其他欠款,房产价值是否足以还清借款,否则需要自行偿还,建议来电咨询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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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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