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老公去世了,房子过户给孩子,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纠纷
2020-08-22 02:21:3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去户籍管理部门问更改名字的手续
  •  男女方双方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户籍本、离婚证、产权证书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具体费用咨询房管局和税务局,参考如下:
      六、赠与买方名下无房产(父母赠与给子女、姐姐赠与给弟弟)
      1、90m2 契税=评估价1% 免营业税 和个人所得税 评估费=评估价3%0 交易费=6元/m2 测绘费=1.36元/m2 登记费=90元
      2、90m2以上144m2一下 契税=评估价1.5% 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评估费=评估价3%0 交易费=6元/m2 测绘费=1.36元/m2 登记费=90元
      3、144m2以上 契税=评估价3% 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评估费=评估价3%0 交易费=6元/m2 测绘费=1.36元/m2 登记费=90元
      七、赠与买方名下有房产(父母赠与给子女、姐姐赠与给弟弟)
      1、无论多大面积 契税=评估价3% 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评估费=评估价3%0 交易费=6元/m2 测绘费=1.36元/m2 登记费=90元。
  • 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并不因房子是否过户而有影响,即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卖方并不对房子享有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在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子过户的时间卖方仍未取得对房屋的所有权,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