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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香港身份证,1月12号在广东省江门市跟台山市**房地产有限公司签合同买了一间房子,并办理了银行按揭。之后银行通知我按揭有点问题需要我两夫妻回去重办,但是当时国内疫情非常严峻,我们也向负责的销售说明情况无法回去。之后香港疫情爆发,一直封关到现在。楼盘现在发了通知书,要我7天内回去办理,否则按违反合同处理。我积极和销售购通希望能延期办理,但销售并不合作不提供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我。结合香港的疫情我十分无奈,请问这种情况我能怎样处理?楼盘会没收我的首期款项吗?十分感谢。

合同纠纷
2020-08-14 19: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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