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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家孩子因为想在西安上学,公司让把他们户口(集体户口)迁过来才能报名。后面因为我老公工作不稳定了,小孩送回老家上了,户口(农村户口)还能迁回去吗?流程是怎样的啊?谢谢!!

婚姻家庭
2020-10-06 14:06: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具有集体户口的孩子报名入学,单位集体户口本不会交给你。  你可先向报名的学校问清楚情况,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能到集体户口说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说明原因,要求为你的孩子出具户籍证明。  一旦取得户籍证明,恭喜你,你的问题就解决了,因为户籍证明与户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  1、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以本人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就近入学为原则;  2、如果当事人的子女要在房产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应具体咨询对口学校的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在对方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才能转学籍就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居民户口是2014年11月12日河南省发表的文件,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这一深化户籍改革举措,真正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符合迁移条件的居民可以在城乡之间迁移。
    农村户口:
    农村居民户口特指在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根据公安部门对户口的分类,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后来,非农业户口被说成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
    界定为农村户口,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现户口登记在村委会、依法承包农村责任田、2005年1月1日前缴纳农业税费并承担农村公益事业劳务、没有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 这个需要咨询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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