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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朋友骑电动车在人行道上撞到行人,对方左手肘轻微骨折,前期看病都是我们出的钱,原本事情应该就这么了了。我们承担所有医疗费用,计划今天去公安局把车提出来,结果对方又提出一些过分要求,让赔偿20000元,含误工费,护理费等其他费用,我们难以接受,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20-08-14 15: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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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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