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请问律师,2017年成立传媒有限公司,有三个股东经营两年后即2020年8月1日不再经营,后来有一个股东兼法人代表的丈夫 招了两个朋友再次合股,又是变成另外三个股东经营,营业执照还是以前的,里面的股东还是以前的,也没有清算债务,况且三个人都没有签股权合同,请问这样合理吗

公司专长
2020-08-15 10:31:4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