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4.10.04在天通苑星记房产中介处看好一套二手房,于10.06按中介要求交了2万元定金。当时我们和中介说明我先生名下有一套经济适用房不一定能办下审批表,中介说可以办,他们可以帮忙。但是我们还是让中介写下一张字据:说明办不下审批表就全额退回2万元定金。10.8上班后我们开始办理此事。经询问审批办公室说这种情况不可以办表。10.10我们回来找中介,中介的办法是我们掏3000元钱,他们找人给盖章。我们认为不合法,不接受这种方法,要求退回定金。但是中介说这是我们不接受他们的办表方式,我们给他们造成了损失(他们说之前也有人看上这房交了定金,我们要买他们就退了那家定金。而且卖房的人和中介签过合同,到期没卖掉房子中介要承担违约金。)因此要求从2万元定金款中扣除这套房子成交的佣金13500元,余额退回。我们认为这样是完全没有道理的。特来咨询。我们应该怎么办?中介的态度很强硬,坚决不退款。他们说爱上哪告就上哪告。

债权债务
2004-11-08 18:44:3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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