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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1日 ,在单位受伤,7月23日工伤认定书下来,第一次手术的医药费护理费,工资都给了,2020年3月9日取的内固定,出院的医药费 工资也给了,现在是做劳动能力鉴定,单位不给开委托书 咋办

劳动纠纷
2023-01-22 08:49:1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 工伤认定 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提交的资料包括: 工伤认定申请表 ; 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 (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 )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 职业病 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 伤残 补助金、 医疗费 。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 伤残鉴定 (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最好自己复印一份保存),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 您好,如果单位不负责,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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